现代殡葬概况
殡葬的发展
殡葬礼仪演变概说
现代殡仪活动
殡葬发展情况

殡葬的发展

殡葬的发展

殡葬事业是一个古老而又全新的行业。
说它老,是古来就有,如杠业、纸札业、棺材店、墓地等;说它新,是服务场所、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都与过去不同。现代中国殡葬业,是东西方文化交流的产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标志。19世纪中叶以后,随着国际交往的扩大,贸易往来的增多,文化交流的频繁,我国沿海的大城市出现了为居民大众办理丧事服务的场所——公墓和殡仪馆。但是,这种新兴的殡葬行业没有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直到全国解放也没有发展起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揭开了我国历史的新篇章。
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殡葬事业已有了50多年的发展历史。在此期间,根据它的进展历程,可分作四个阶段:
1.公墓公葬
这个阶段从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随着全国解放,特别是城市的解放,各地民政部门接受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公墓。对于公亩的管理使用,仍然沿袭旧时代的做法,出售墓穴,埋葬遗体。在社会上,以棺材店为依托的杠业依然存在。丧葬用品市场仍操纵在个体经营者手里。直到今日,在一些地方仍存在这种状况。
2.兴办火葬场(现有殡仪馆的前身)
这个阶段从1956年到1966年。1956年,在一次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等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倡导火葬,拉开了我国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的序幕。国家根据推行火葬的需要,大力兴办火葬场。先从大、中城市做起,进而到小城市和县城纷纷建立火葬场。截至1966年,全国共建立火葬场87个,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又改造旧的杠业,吸收其中一部分人为火葬场职工,建立殡葬服务职工队伍,当时,对社会上的殡葬事宜实行统一管理,提倡文明新丧葬礼,改革旧的丧葬礼习俗。
3.超常发展时期
这个阶段从1966年到1976年。“文革”期间殡仪馆(火葬场)建设得到了超常规发展,数量增加得很快,但是也带来建设质量不高,改革超前的问题。
4.新的发展时期
这个阶段从1978年到现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殡葬工作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国家制定了殡葬管理法规,保证改革的持续发展;按照两个效益并重的原则,进行了殡葬事业经营管理的重大改革,使殡葬事业的面貌大为改观;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给殡葬事业注入了极大的活力,使全行业正在实现四项转变:
(1) 从行政管理向经营服务型转变
殡葬事业单位建立之初,主要是为推行火葬而设,是民政部门附属的一个行政性的事业单位。这些单位的人财物和经营活动的权力,几乎全部集中在民政局手中。他们的业务活动,基本上靠上级对下级的行政命令和下级对上级的负责原则来进行的,内无利益的驱动,外无竞争的压力,使殡葬事业办得很不景气。1983年,在民政部召开的殡葬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提出实行经营承包制,要求殡仪服务转轨变型,使殡葬事业单位由行政管理型转变为经营服务型,实行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的原则,推动殡葬事业单位的发展。
(2) 从单项服务向系列服务转变
火葬场建立之初,只着眼于火化。为满足实行火葬的需求,仅提供运尸、火化和骨灰寄存。这样的简单化服务,极大地限制了殡葬事业的发展。改革开放后,解放了人民的思想,扩大了视野,殡葬事业打破陈规,以满足丧主群众的丧葬消费需求为准则,大力开发服务项目,扩宽服务领域,逐步实行了系列化“一条龙”服务,促进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
(3) 从封闭向开放转变
我国的殡葬事业单位是以行政区域建立的,而且多数建设在边缘地带,交通不便、信息不灵,单位之间也很少往来。改革开放以后,打破了这种封闭状态,单位之间加强了联系,开展了互相交流学习活动,有些单位通过出国考察参观访问,增进了国际交流和合作。同时,一些殡葬事业单位以设置服务站或销售点等方式使殡仪服务社区化,既方便了群众、开拓了市场,也推动了殡仪服务走出馆内,向社会开放。
(4) 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我国殡葬事业单位起步晚、基础差、人员素质不高,长期处于粗放经营的状况。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增长和人民群众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水平的提高,对丧葬消费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适应这种需求,殡葬事业单位一方面抓人员素质的提高,引进人才、加强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技术水平。并实施规范化服务,促进殡仪职工由体力型向智力型转变;另一方面加快殡仪馆的改造步伐,增加不同档次的服务设施,购置具有现代先进水平的设备,绿化美化环境,促进殡仪服务科技含量的不断提高。这样,通过经营服务条件和环境的不断优化,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
总之,在四个转变的推动下,我国殡葬事业正在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民政经济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一支重要力量。

丧葬的词源和起源

  殡葬是人类自然的淘汰,是对死者遗体进行处理的文明形式,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也是文化传统的组成部分。殡葬原是土葬的文言用词。"殡"一作停柩解,如《礼记》:"夏后氏葬于东阶之上"、"殷人殡于两楹之间"、"周人殡于两阶之上";一作葬解,如《荀子》:"三月之殡"。"葬"作藏解,如《礼记》:"国子高曰:葬也者,藏也。藏也者,欲人之弗得见也。是故,衣足以饰身,棺周于衣,椁周于棺,土周于椁。"现在的殡葬指的是处理死者遗体的方法和对死者哀悼形式,包括发讣告、向遗体告别、开追悼会、致悼词、送花圈挽联、出殡送葬、安葬、安放骨灰盒等一系列的丧葬事项。
在一百多万年之前,我们的祖先就劳动、生息、繁衍在祖国辽阔富饶的土地上,经过漫长的岁月,人们生活活动的扩大,原始人群逐渐被一种固定的生活集体所代替,出现了氏族公社的社会组织。在公社内部没有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现象,没有贫富不均,每个成员地位是平等的。反映在丧葬问题上极为简单,如一个成员去世后,后人不忍见死者遗体腐坏,用柴草盖上,埋在野外,既不挖坟墓,也没有礼仪。而随着社会进步人们采用了土葬。
中国原始社会时期,逐渐产生了宗教迷信灵魂不死的观念,过去没有亲人死后埋葬的习惯。自产生了灵魂不死的观念以后,就有了埋葬亲人的习俗。唐杜氏《通典》说太古时代凶礼中规定“;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棺椁”。在半坡遗址墓碑中,埋葬的死人多是头朝西,表示灵魂寄托西方的意思。这种宗教信仰,对祖先的崇拜观念,在我国母系氏族就产生了。到了奴隶社会时期,厚葬之风和迷信活动更加盛行,奴隶主阶级为利用宗教迷信维持其统治,大力提倡对凶礼的习俗,甚至把奴隶也作为祭品杀掉,作为殉葬品埋掉。商周时期制定了"贵贱有仪,上下有等"的葬制,无子、诸侯、大夫、士及一般奴隶主死了,在殓、殡祭上从时间、仪式棺椁到殉葬品都有等级区分,而奴隶则只“举而委之”或当殉葬品活活埋掉,如古侯家庄西北冈发现的大墓,墓室面积三百多平方米,深达12米,墓室中埋有执戈的奴隶和狗。棺室雕花饰纹,摆满了珍贵服饰器物。椁项排放着商王的兵器和仪仗执器奴隶、男女侍从奴隶,还有儿童和供玩的狗猴等动物。象这样的大墓一般要杀生殉、杀祭三四百人,这种奢华、浪费、残酷的杀葬陪葬实在令人发指。

丧期中的祭奠活动

  民间在丧期祭奠活动中虽然仪式很多,但到了现在已是简单了许多,主要有设灵堂、客祭、作七等等。有些丧事简办的,同时也免掉了丧期中的祭奠活动。
1. 设灵堂 人气绝身亡后,丧家便在自家设一灵堂以便祭奠。民间相信灵魂不死,认为死亡仅仅是灵魂摆脱了肉体的束缚,因此,必须让灵魂有一个安顿之处,久而久之,演变成现在的灵堂,作为一种临时的对亡者祭奠的场所。
灵堂的布置讲究肃穆庄重、文明整洁。
2.客祭 在设灵堂之后到出殡大殓之前,逝者生前的族戚友好会前来吊丧,过去称为"开吊",现在则称为"客祭"。为了方便接待,也可以在该期间内选定一两日为客祭日期,告知亲朋好友前来吊祭。按旧礼,亲朋好友吊丧须行三跪九叩之礼。但现在的做法比较简单,一般是亲朋好友要先点上三支香,然后向遗像行三鞠躬礼,丧家则在一旁鞠躬行回礼。
3.做七 "做七",也叫"七七",是民间举办丧事活动时普遍举行的一种祭奠仪式。之所以普遍,是因为民间相信灵魂的存在,人死还会转生。通常"做七"要举行超度死者亡灵的佛事。从做"头七"起,就要为死者设灵堂,并早晚供食如生时一般,直断七除灵"为止。但是,现在民间在"做七"过程中,也有在"整七"的时候才供放祭品的。
"做七"是从人死之日算起,七天为一期,最多为七期,七七四十九天,因此,死者家属要每隔七天祭祀一次,目的是修福。如果七期已满,就要举行"断七"或叫"满七"的祭奠活动,同时撤掉灵堂,取下黑纱。
在"做七"的日子里,丧家要注意的事项较多,但已不象旧时那样繁文缛节,主要设祭台,祭品一般为单数以讨吉利,要戴黑纱,不串邻居家门等等。

历史上两种殡葬礼俗的思想斗争

  从历史上看,在一些落后的殡葬习俗方面就存在着斗争,一些具有朴素唯物主义观点的思想家、政治家就提出了殡葬节丧、丧事从简的主张,象先秦的思想家墨子就严厉抨击厚葬久丧是"綴民之事,庸民之则",提出"薄葬节财"。我国战国末期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就是提倡死者"冬日冬服,夏日夏服,桐棺三寸,执丧二日",东汉唯物主义哲学家王充批评厚葬,"重死不顾生,竭财以事神,空家以送络",认为"薄葬省用",提出"可一薄葬矣"。曹操担任济南相时明令"不准厚葬"。明朝李贽一向主张"俭葬"。洪秀全主张"删鬼神祭礼之类",提倡“婚丧事,总要用只有节,一切旧式歪理尽除”。
由此可见,尽管在长期的奴隶制社会、封建社会中,土葬厚葬占据统治地位,然而薄葬和厚葬的两种思想斗争却没有停止过。在葬法上,或葬在古代就油,从1945年发掘的甘肃省临挑市洼由史前遗址中,发现盛有人类火化后骨灰的大陶罐。说明在史前就有了火葬,具有文字可靠证,在先秦就有火葬,后又盛行于唐宋,哀征于明清。《墨子。节葬》记载“秦之西有议渠之国其亲戚死,聚柴薪而走之”《列子。杨朱篇》有晏平仲关于尸体处置的记载,“祭死,其在我栽费焚亦可”。初汉冬年,佛教传入我国,对火葬在民间流行有密切关系,到唐宋火葬有进一步发展。
但封建统治阶级为维护儒家的“伦理道德”观念,仍反对火葬。宋朝官吏不断向皇帝上奏:“放今火葬之惨,日益炙甚,事关风化,理应禁止”因为火葬合乎广大人民的利益,禁令效果不大。根据十三世纪意大利马克。波罗的《马克。波罗游记》的记载“人死焚其尸”的风俗仍然存在,然而到了明清两代,统治者严厉禁止火葬,并巴禁止火葬列入《大明律》,《大清律》的法律中,采取高压禁止政策,是火葬的藏法逐步衰落,没能推行。在葬法上一直到解放后实行社会主义改革,社会主义革命之后,才逐步由土葬转向火葬。

葬礼的封建迷信

  在封建社会,统治阶级普遍利用宗教、神学思想和总法思想、伦理道德观念等意识形态进行思想统治。这些思想反映在殡葬上,就是强调"慎络追远"、"入土为安"、"重殓后葬",极力提倡"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棺椁必重,葬埋必厚,衣襟必多,文绣必繁,丘陇必巨"、"破家而葬、债子而偿",宣扬先人的坟地"风水"好,后人可以升官、发财,还宣扬"生死轮回"、"因果报应"的迷信思想,愚弄人民。并以此为根据,制定了一套复杂、繁缛、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的殡葬礼仪,大力推行土葬、厚葬、禁止火葬,在法律上还制定律条,违者判罪。封建社会的丧制丧礼等级更加森严。在秦汉地主阶级专权时代,对棺木的颜色、大小、厚薄,墓坑的长短、深浅、宽窄都有区别的规定。
汉代规定皇帝和贵族死后要金缕玉衣"为殓服。不惜耗费劳动人民的巨大人力、物力、财力,为统治者修陵墓,建祠堂、立碑亭、建造地下宫殿。北京十三陵中的定陵是明万历皇帝朱翎的陵墓,其随葬品有金银器皿、玉器、瓷器、丝织品等三千多件,建造这个地下宫殿所用的料,有山东的金刚砖、浙江的松木、云南的大理石等,用工达四千多万个,耗费白银八千多万两。秦始皇墓耗费比这要大许多倍。各种墓碑、石人,石兽和其他附属建筑物,雄伟的祭祀活动,都显示了豪华的排场和死者的权威。
3、 由于历代统治者竭力推行土葬和封建迷信的丧制、丧礼,天长地久在我国形成了一种习惯势力,成为我国人民的重要殡葬习俗,给劳动人民在经济上造成巨大的负担,在精神上带上沉重枷锁。直到现在,群众中仍存在着"入土为安","重殓厚葬"的旧思想,人死后"做道场","选风水",扎纸人纸马、金银山、轿车、电视、家具,披麻戴孝,吹奏乐,扬幡送殡、摆供祭灵,宴请宾客等仍未根除。


葬礼的阶级等级

  我国历史悠久,幅员辽阔、民族众多,自古以来就有天葬、水葬、土葬、保存干尸等多种葬法。在人口众多的汉族地区,土葬最为普遍。虽然丧葬从古代的原始社会就有,但到了阶级社会才形成制度,殡葬礼仪开始复杂化,并带上鲜明的阶级性。商周时期则出现了"贵贱有仪、上下有等"的葬制。天子、诸侯、大夫、士、奴隶主死了,对殓、殡、葬祭的时间、仪式、棺椁及殉葬品等,都有等级区别,奴隶主阶级为利用宗教迷信维持其统治,厚葬之风和迷信活动盛行。他们可以把奴隶当做祭祀品、殉葬品,而奴隶死了则"举而委之壑"。

国丧葬习俗的演变形成

  中国原始社会时期,逐渐产生了宗教迷信灵魂不死的观念,过去没有亲人死后埋葬的习惯。自产生发灵魂不死的观念以后,就有了埋葬亲人的习俗。唐杜氏《通典》说太古时代凶礼中规定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棺椁"。在半坡遗址墓碑中,埋葬的死人多是头朝西,表示灵魂寄托西方的意思。这种宗教信仰,对祖先的崇拜观念,在我国母系氏族就产生了。到了奴隶社会时期,厚葬之风和迷信活动更加盛行,奴隶主阶级为利用宗教迷信维持其统治,大力提倡对凶礼的习俗,甚至把奴隶也作为祭品杀掉,作为殉葬品埋掉。商周时期制定了"贵贱有仪,上下有等"的葬制,无子、诸侯、大夫、士及一般奴隶主死了,在殓、殡祭上从时间、仪式棺椁到殉葬品都有等级区分,举而委之"或当殉葬品活活埋掉,如古侯家庄西北冈发现的大墓,墓 室面积三百多平方米,深达12米,墓室中埋有执戈的奴隶和狗。棺室雕花饰纹,摆满了珍贵服饰器物。椁项排放着商王的兵器和仪仗执器奴隶、男女侍从奴隶,还有儿童和供玩的狗猴等动物。象这样的大墓一般要杀生殉、杀祭三四百人,这种奢华、浪费、残酷的杀葬陪葬实在令人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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